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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18年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8-09-20 浏览次数:

一、组织构成

外国语学院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黄振华(院长)

委员:卢茂君(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吴新云(研究生导师)、李炜(研究生导师)、林文静(研究生导师)、孙茜(研究生管理人员)、田文瀚(研究生代表)

 

二、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1、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和专项计划定向在职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2、申请条件

详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5]107号,附件1)中“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本办法详见《研究生手册》,也可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奖助工作”条目内下载查看。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

1、奖励标准

详见校发[2015]107号文件“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

2、名额

结合学校下发的总体名额,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类别 

学年

专业

一等奖学金

名额

二等奖学金名额

小计

硕士

2018

比较文学与

世界文学

2

4

6

总计

2

4

6

 

四、评选指标体系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

3.完成上一学年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课程,且考试无不通过;

4.上一学年积极参与学院社会服务工作以及科学研究工作;

5.在校期间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可为申请人导师或本校本专业老师)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包括用稿通知),或者以导师为第一、学生为第二作者出版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含编著、译著和教材),所发表的科研成果署名为中央财经大学。

 

五、工作安排

1、评审实施细则公示

1)学院公示

时间:920-21

方式:学院网站

对本细则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反映至学院评审委员会。

办公电话:61776179,电子邮箱:sunqian9311@163.com

2)学校公示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的评审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向全校研究生公示。

2、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如实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925日前提交至沙河校区3号楼307办公室孙茜老师。

申请表内涉及的所有成果均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提交。所有成果取得时间须为201791日至2018831日,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成果不可作为评审材料。

3、评审、审定及结果公示

1)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时间: 1011-15

公示方式:学院网站

2)学校审定及公示              

学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公示方式:学校OA系统、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

3)申诉流程

对学院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如对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复核和调查情况予以裁决为最终回复。

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电话:61776179,电子邮箱:sunqian9311@163.com

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