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规范透明,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并结合学院及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和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并对本院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
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 网上成功缴纳复试费后打印的“《复试通知书》申领单”。
2.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3. 往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或查验:(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4.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或查验:(1)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带有学生证号的学生证页复印件(2)由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提供本科毕业证,毕业证书于入学时查验。
5. 考生填写并加盖有关公章的《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
6.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其他外语水平成绩证明的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7. 考生填写完整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知识成就评定表》及表中要求所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学院留存),此表为考生复试 “知识成就评定”项的评分依据。
8. 学术科研成果(如有),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结项书等,及获奖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考生提交上述证书类材料原件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查验,不留存;复印件须现场交验。
资格审查根据细则中所要求考生提交的复试材料进行审核,以两级计分法计分,即合格和不合格。
三、复试及体检时间与地点
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3月26日10:00
地点:沙河校区3号楼307
专业潜质面试及外语听说测试
时间:2018年3月27日14:00
地点:学院南路实验楼702
体检:
时间:3月27日上午8:00-11:30
地点:学院南路校区校医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61776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