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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2008级全体同学毕业论文工作会议,布置任务,规范要求。学生要自报一至三个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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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教学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定论文规范、工作流程和评分细则,并确定学生的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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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毕业论文全体指导教师会、全体指导教师和08级全体同学的见面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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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上交毕业论文修改稿;指导教师上交“本科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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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教师上交“毕业论文写作部分成绩评定表”、“本科生毕业论文推荐答辩意见书”和“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过程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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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选定答辩教师,并组织08级全体学生统一进行答辩。答辩小组组长要在答辩完的当天向学院上交“毕业论文答辩提问评价表”,“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和“毕业论文答辩部分与终评成绩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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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教师所给成绩(成绩一):教学管理委员会确定学生和其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后,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确定论文题目、写开题报告、论文的初稿、修改稿和定稿等各个环节,并要在学生上交论文后的7天内修改完毕并反馈给学生;在规定的相应日期前填写完“本科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等四个表格并递交给学院;所给成绩占终评成绩的30%。
2.答辩小组所给成绩(成绩二):学院组织若干答辩小组,从文字表达、学术水平、答辩态度、个人陈述、论文表达、回答问题等方面对论文质量和学生表现进行评价;所给成绩占终评成绩的70%。
3.终评成绩:学院指定专人根据上述成绩一(30%)和成绩二(70%)计算终评成绩。教学管理委员会对毕业论文的指导和答辩过程负有监督和审核责任,并具有对争议问题的最终裁决权及优秀毕业论文的最终评定权。
4.特殊说明:终评成绩是“及格”和“不及格”的学生经个人申请,教学管理委员会同意,学院可安排其进行二次答辩。二次答辩成绩为其最终成绩,最高成绩为“中”。
以上安排及规定请相关师生务必严格执行,学生因为个人原因而造成的未能按时上交论文或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等后果,由其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