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处《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少数民族预科生、本科生及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外国语学院对2015级、2016级和2017级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人员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和资料审核,初步确定以下认定结果(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9月16日上午11点至2018年9月21日上午11点,公示期5天。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电话、微信或来访方式向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情况。
联系人:赵学辉 李名义
联系地址:沙河校区3号学院楼313室/318室
电话:010-61776174 010-61776175
外国语学院
二O一八年九月十六日